摘要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公司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非上市公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收入标准。新收入标准显著改变了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期限、计量原则和列报方式,并对业务活动、会计核算和公司披露信息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本文总结了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对医药生产企业业务的影响,重点介绍了新收入准则在医药生产企业的应用和会计核算,并提出了公司实施新收入标准的对策,以支持医药生产企业实现标准的顺利过渡,规避会计风险,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22年第7期40-42,共3页
Quality &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