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羌”作为族群名称见载于甲骨文,当今中国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在四川省西北部。在山高谷深的羌族地区,跟当地人的生活、信仰及习俗相结合,有着不乏原始色彩的民间演艺活动。这些演艺活动多种多样,为羌族戏剧的发生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民俗土壤。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羌族民间戏剧,无论是祀神祛邪的释比戏还是祈福求吉的花灯戏,无论是庙会上给神唱戏还是仪式中以傩为戏,都很难跟尔玛人的民间信仰心理划分开来。服从仪式规则,顺应民间信仰,遵循族群需要,表达族群意识,这对羌族民间演剧活动不言而喻,也是戏剧人类学研究不可忽视的。
基金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6ZD02)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作为文化遗产和民俗艺术的羌戏研究”(项目编号:17YJA8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