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信息科技尤其是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生产、学习教育、文化娱乐等行为方式和社会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现代社会逐渐在身份互联的基础上,迈入了“数据互联”时代。数据资源的基础包含着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已纳入我国《民法典》个人权益保护范围。以个人信息为基础的数据资源的形式和价值远远超越了个人信息,其权属的确认及流通方式要求从法律上保护个人信息并兼顾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以及公共利益。在我国《民法典》颁行的背景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应率先明确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属性及其相应的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还应围绕个人信息合法、合理使用的边界,加快建立我国数据资源及其应用模式。数据资源的产生、存储和分类离不开智能算法的支撑;智能算法的本体是客观的,其运用则始终是在人的主观意识的驱动与指示下进行的。为此,既要保证智能算法在数据的收集、形成和利用中遵守现有的法律规则,又要为新型的、专门的智能算法创设新的法律规则。本期主题研讨栏目刊登的三篇论文均以此为目标而展开。希望这些论文能给人们带来相应的启示。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2-2,共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