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文物保护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由于宗教建筑体现为不断重修、重建、扩建的新陈代谢,其"文物属性"很难受到普遍意义上的重视,其所持遗迹更鲜有"定级"的可能,但这种无奈的"整体性"忽略很可能进一步引发宗教遗迹的消失。本文围绕福鼎早期佛教建筑遗存情况,提出宗教遗迹具有空间、遗物、直接历史陈述等三种历史信息物化形态,以及位置、现状、过程、语境等四种原真性,重新阐释宗教文物的文物属性和保护边界,为构建宗教文物社会保护与利用机制提出思路。
出处
《中国文物科学研究》
2021年第2期15-23,共9页
China Cultural Heritage Scientific Research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福建博物院联合文保课题”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创新工程课题“考古遗产空间资源结构性维系及价值挖掘研究”的专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