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两大学派的冲突贯穿了国际私法的发展过程,而在法国国际私法中,这种冲突格外显著。法国普遍主义学派以毕耶为代表,秉持国际私法统一观,寻求普遍适用的冲突法规则;特殊主义学派以巴坦和尼波耶为代表,认为国际私法是纯粹的国内性质,并尽量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两大阵营各执己见,争论不断。直至19世纪末比较法学派兴起,这种激烈的对抗才有所缓和。以福利克斯、莱尔保和巴蒂福尔为代表的法国学者,试图通过比较的方法,来调和两大阵营的矛盾,以实现各国法律制度的协调。我国的国际私法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坚持普遍主义道路,同时尊重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特殊主义立场,并加强比较研究法的广度和深度。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21年第1期51-65,共15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后民法典时代中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9PY66)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