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纠纷的虚拟性和超地域性使传统的地域管辖规则出现适用困境。互联网法院的出现弱化了传统规则中确定管辖的因素,协议管辖成了涉网案件进入互联网法院的最优路径。在司法实践中,网络纠纷中格式管辖条款的效力得到确认,管辖确定力得以发挥。在线司法和网络纠纷的内在契合性重新解释了协议管辖制度所规定的实际联系原则。网络纠纷摆脱"实际联系原则"的桎梏,以互联网法院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既是涉网案件的内在要求,也反映了司法实践的趋势。
出处
《湘江青年法学》
2020年第1期66-79,共14页
Law Journal of Xiangjiang Yo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