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极并非税收的"真空地带",在人类的南极活动发展进程中,有许多涉税领域存在理论和法律的争议,既有的税收规定也可能发生变化。我国对于南极科考、人员津贴等方面的税收问题存在默示做法但缺乏法律规定,在南极旅游等方面的税收问题尚付阙如,在与南极周边国家合作建设方面的税收问题还需要参照相关协定加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我国目前涉税的南极活动进行了梳理和分类,并对我国未来南极活动税收制度提出了建议。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72-78,共7页
基金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重点项目“世界主要国家经略南极的实践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CAMAZD2017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