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是消费税改革的重点。通过对消费税不同征收环节利弊的比较,在分析征收环节调整动因的基础上,明确消费税的税收功能实现、税种属性划分及税目自身性质作为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标准确立的依据。对于完全不适合在零售环节征收或征管成本过大的消费税商品继续保持生产环节征收,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由生产环节改为批发环节,机动车与奢侈品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对酒类及实木地板加征一道零售环节消费税。
出处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19年第1期137-149,共13页
Tax Law and Cas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