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兼具理性主义的建构思路和国家主义色彩的劳动法律规范,为健全社会法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根基,却不足以从容应对由经济社会转型催生的纷繁复杂的劳动法问题。当下劳动关系治理的规范体系已然呈现某种开放性结构,不同形态的规范客观上变相增强了劳动法律体系的“弹性”,但彼此之间亦存在紧张与冲突。推进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首要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劳动法律规范,还要尊重劳资合意,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并在司法中建立健全规范协同的落实机制,以实现劳动关系治理多元规范协同、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出处
《师大法学》
2022年第1期249-263,共15页
ECNU Law Review
基金
2018年度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中的公正观研究”(AHSKY2018D4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