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与党章同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殊的政治体制以及党政关系下,宪法与党章既不是混同的,也不是割裂的,而是辩证统一地存在于党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宪法与党章在制度体系、价值取向和规范效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但也在法治追求、人民立场和规范内容方面具有密切的联系。在宪法与党章关系的调适方面,既要反对“党章不是法”的错误观念,又要反对“党章宪法化”的错误倾向,而要坚持消极层面上“宪法高于党章”和积极层面上“党章维护宪法”的和谐一致。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29-33,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