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数据的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地位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数据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竞争法问题,当下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受到执法和司法实务的广泛关注,但数据相关的垄断行为规制目前仍处于薄弱环节。基于数据以及数据权益的特殊性,数据垄断问题的探索应当关注到数据与信息的表里关系、数据的生产要素地位和私人物品属性,进而准确把握企业数据权益的产权化方向以及数据与竞争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应当注意应对潜在的跨界竞争、优势传导、数据集中、抄袭式开发、优势滥用、数据控制权争夺等反垄断问题。同时,反垄断执法监管的基本态度和重点方向也应在包容审慎原则的基础上有所拓展,以发展和动态的眼光全程参与并维护数据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23年第1期212-226,共15页
Economic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