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调解都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的主要手段,理论上需要调解人保持中立。然而,通过分析离婚案件法庭调解中的微观话语,发现在当前的"调审合一"模式下,为了实现调解目标,法官会使用打断话语、运用反问、援引法律、回避特定问题等各种语言策略去影响、暗示、控制,甚至逼迫当事人。与判决相比,法庭调解既未能提供公平的,也未能提供更为人性化的程序选择,因此改革当前"调审合一"的调解模式势在必行。
出处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19年第1期47-68,共22页
Law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