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问题,再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比较不同国家民法典编纂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到民法典编纂与法律职业化的历史契合。现代法治的一个共通经验是法典化进程的时间性积累。首要的原因在于,惟有经过一定时间的全民讨论和政治协商,才可能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达成民族的基本共识,为法律职业和法治秩序积累公共基础。同时,民法典编纂过程也有助于发展法律技术,形成一套表达民族共识的法律语言。民法典的编纂,是一个民族共识的形成和表达过程,提供的是一个民族现代生活的法律归宿。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4期105-116,共12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