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案同判并非道德义务而是法律原则,实现同案同判有利于贯彻司法平等、提升法的预测性并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司法裁判所应追求的重要目标。关于同案同判的理论阐释不必过分纠结于部分观念和立场之争,而应从司法实践需求出发,注重探索如何实现同案同判。对于同判的实现标准,其要求高于依法裁判,若以刑事案件为例,则同判的实现标准是最终量刑的基本一致,被拟定为同案的案件所最终判处的刑罚不能出现过轻、过重的情形。对于同判的实现路径,司法智能化是促进实现同案同判的重要手段,但现有的司法智能化进程与司法实践要求相去甚远,存在案例数据库不完备、检索准确率低和司法人员接受度不高等问题。实践中需要促进人工智能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从而在辅助同案的查找、应用偏离预警技术与促进法学实证研究的发展三个层面赋能同案同判的实现。
出处
《法律方法》
2023年第3期326-341,共16页
Legal Method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19ZDA15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