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如许多美学的词汇一样,“风格”二字的义界无法直截了当地加以限定。风格可能仅仅指艺术创造的某一方式或形式;或指被认为不过有助于确定艺术品年代和划分艺术品类型的一些特征;或意味着技巧、风度及诸如此类的优点;或意指为某一标准所允认的格调。风格也指一种方式、形式、格调、调子、主题、题材、质量——或所有的总和--它们各自具有鲜明的特点,足以令人联想起一个作家、一个团体、一个阶级、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时代、或者一种文明;风格还经常指表现一种观点、一种理论、或一种纲领的那些特征。
出处
《外国语言文学》
1985年第2期70-74,共5页
Foreig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