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重要的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地理标志对于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当前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在总体数量及分布广度上均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法律保护不完善、质量监管不健全、市场维护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应植根地理标志公权与私权耦合特性及其俱乐部产品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在公私融合的第三法域——经济法的视野下,以经济法利益平衡原则为出发,从法律保护体系的协调统一、行业组织自治权利边界的合理划定以及产区政府领导作用的明确等方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水平。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S02期90-9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天津社科基金项目“经济法视野下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研究”(TJFX15-00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