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保管、利用过程易出现数据泄露问题。明确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归属不仅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还可以为规范化管理提供重要参考。[研究设计/方法]从利用情景和方式出发,探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归属问题。[结论/发现]认为个人健康数据属于居民,加工处理的健康数据属于形成主体,健康统计报告属于政府,进而提出完善法律标准、促进平台构建、加强安全保障等针对性建议。[创新/价值]本研究从数据归属角度探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不仅可以明确数据归属,为数据争议问题提供理论支撑,还有利于保护居民隐私权,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保驾护航。
出处
《档案》
2022年第12期60-6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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