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日益成为生产过程和价值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因而具有了资源丰裕、追求有效、信息透明、服务无偿等全新的特征。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驱动的新阶段,服务消费是进一步挖掘内需的重点所在,且总体呈现分层、体验性、个性化的趋势。价值共创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平台成为了企业家精神在市场规则约束下,吸收消费者创造性实践的一种新的服务价值生产方式。平台塑造了一个协作环境,推动消费者实现了从被动型消费者到主动型消费者的过渡,加强了供给端与需求端的对接;平台促进了服务消费产业链的优化、重组与改造,不断赋能我国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借由链接效应、信任效应、赋能效应和创新效应,平台能够打通服务堵点、释放消费需求潜力,推动实现供给与需求升级协调共进的高效循环。因此,相关部门要在引导平台拓展消费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消费者发表评论的同时,制定便利数据通用和数据流动的政策,对虚假评论进行有效监管,着力形成有利于服务价值共创的政策环境。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13-121,共9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共享经济的基本理论与政策体系构建”(2022cjY01-B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