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杭州市之所以被誉为"生态文明之都"源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其基本经验有:始终坚持以生态空间管制制度保障城市与自然相互融合的组团式的城市规划理念,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在协调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的相互补充和配合,始终坚持在上下级和上下游的衔接中进行生态文明制度整合,始终坚持以研究为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始终坚持以生态文明制度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但是,杭州市生态文明制度设计中依然缺乏绩效引领,有些制度存在彼此冲突,往往存在制度拥挤,有时还存在制度缺位等问题。因此,要基于制度的替代性加强生态文明制度选择,基于制度的互补性加强生态文明制度耦合,基于制度的冲突性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协同,基于制度的空缺性进行生态文明制度的查漏补缺,基于评价的定性化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绩效定量评价制度。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21年第6期98-105,共8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19AZD004)
杭州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2020年度重点项目“美丽杭州建设的绿色制度评价及优化选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