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历史地段的历史建筑,合理利用是最好的保护,这一点早已成为共识。而对于历史城区中大量存在的不可移动文物,怎样干预与应对才是合理的,以及采取的方式及其依据,这些关键问题事实上一直存在理解和认识的差异。随着新修正的文物保护法的出台,特别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处置权的下放,各地相关部门理解上的差异,在保护问题上难免产生新的威胁,对此,应以更为审慎的态度重新认识与阐释,并在进一步激活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有益利用这个思路下,引领方向,保驾护航。本文首先梳理比较了国内外“保护”相关概念,提出关键概念的措辞表述及条文阐释在有效指导保护方面至关重要。其次,针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将侧重点置于民众性的公平和教育方面。作为真实生活社区动态保护的探索,目前尚缺乏法律依据。如何以法理框架去引导和约束,兼有导向性、弹性,又有控制力,这是当代文化遗产,特别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所面临的新课题。
出处
《区域治理》
2020年第35期47-49,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