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免征农业税以后,为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针对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中存在的问题,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上限控制、事前预算、决策公示、一事一议、一事一清”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筹补结合、以奖代补制度。两年来,全省累计142个县(市、区)、1681个乡(镇)、16109个行政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2807万人次参加了筹资,累计筹资3.2亿元,筹工988万个;省级财政兑付农村公益事业以奖代补资金1.66亿元。2005年全省村屯修建红砖、砂石路6.2万公里,植树造林筹集投入11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投入2300万元;投入350万元改造自来水,解决了320个行政村饮水问题,使100万农民受益;投入210万元改善村屯卫生环境450项,清理垃圾5000吨,使800个村屯村容村貌得到改善,240万村民受益。实践证明,实行筹补结合、以奖代补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有效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