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物业发展商也是业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目前的体制下,我国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混乱的。新建小区由发展商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公约由发展商与物业管理企业谈,物业管理费由发展商与物业管理企业定,发展商实际上已经行使了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权利。 然而发展商不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真正的主体是业主。
作者 王涛
出处 《中国房地信息》 2000年第2期30-3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