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尤其是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以来,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而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是对法学教育的定位不准,法学教育的定位应该是精英化设计。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从论述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法学本科生和明确该培养目标的重要意义入手,提出了高素质、创新型法学本科生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并将其细化为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实践能力、思辨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八项指标,希望对解决上述问题有所裨益。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12期176-,178,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二期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