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2006年,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两年.根据国立大学法人调查委员会的解释,实施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制度有三个目的:[1]一是创建富有个性的大学和开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育研究;二是强化国立大学对国民和社会的责任,并在高校贯彻落实竞争原理;三是实现经营责任明确化,并使大学的经营活动具有灵活性和战略性.简言之,希望通过此次法人化改革,在提高大学自主性和自律性的基础上,提高大学的管理水平,最终提高国立大学教育和研究质量、充分发挥国立大学使命.……
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5期31-35,共5页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