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军拥村藏族农民的婚姻家庭进行了深入调查,当地存在较严格的在村庄内一代人只能建立一个正式婚姻的原则。这一原则,民主改革前主要见于差巴家庭,民主改革后随着差巴与嘎咱等级的打破,现在实际生活中已不存在等级差别,因此,村庄内一代人只能建立一个家庭的原则现在成了普遍的原则,不限于什么等级。除较为封闭地理环境外,仅从经济原因看,这种单一婚姻家庭原则在军拥村与土地制度、差税(税收)制度关系不大,但与住房习俗、劳动力状况和土地资源的紧缺有关。
出处
《中国藏学》
CSSCI
2005年第4期107-115,共9页
China Tibetology
基金
福特基金(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执行)资助项目"昌都藏族多偶家庭的调查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