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政缘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利益纷争,而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集中表现在财政上。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宪政产生、发展围绕着财政,财政是宪政体制运行的重要保障,宪政赋予财政以全新的内涵,宪政国家的财政是民主财政、公平财政和法治财政。在财政体制中,预算和税收的正当性意味着纳税人的同意和授权,议会审查和监督是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宪政机制,重塑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权威是确立中国财政秩序的根本。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8年第2期8-13,共6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