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民办教育具有教育活动和企业活动的共同特征,具有公益性和产业性的双重属性。民办学校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与民营企业相类似的独立经营性和效率最大化特征,在学校产权、价值取向和实现方式上与民营企业相区别。经费来源渠道高度单一、经费的积累来源于办学经费的收支结余、总量短缺等原因,导致民办学校数量变化大、平均办学年限短、机构变更频繁。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在无法获得国家直接资助的情况下,民办学校必须借鉴国际经验以产业或企业的资金运作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扩大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民办学校的融资方式必须是多元的,分阶段的:在学校的初级发展阶段主要通过以学养学、低成本扩张开始发展;在学校的稳定发展阶段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企业投资、发行债券、建立基金会等形式;在学校的持续发展阶段主要通过建立教育投资公司的方式,发行上市教育股票,最大限度地实现学校赢利的可能性。
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S1期112-117,共6页
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