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起诉证据"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始终存在但未被严格制度化的司法实践,剖析其存在状态对于理解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起诉受理制度十分重要。对起诉证据的要求充满了矛盾。从根本上来讲,这种规定是应当予以弱化甚至取消的。但是,对起诉证据的需求是内含在目前起诉条件的性质和立案审查程序的规定之中的,起诉证据规定的彻底改变,必须以起诉条件的修改和立案审查程序的改革为前提。目前,应当尽量限制起诉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范围,继续弱化证明案件事实的实体性证据在立案审查中的地位。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6期70-75,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