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市某医院信息科聘用人员陈起亮伙同门诊部收费员王强,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利用修改、追加数据库信息后从收费处提取现金的技术手段,作案588次,贪污公款21.5万余元.此案由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近日(2008年1月25日),市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起亮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王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样一起具有极高隐蔽性、利用高科技手段的职务犯罪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的论断.……
出处
《检察风云》
2008年第9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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