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廉政期权”概念第一次明确出现于2004年8月27日羊城晚报刊登的一篇题为《“廉政期权”能击退权力腐败吗》(新华社记者郭奔胜、张泽远)的评论。该评论的作者用“廉政期权”概括苏州市实施公务员康政公积金的举措。笔者通过对廉正公积金性质的分析,肯定了“廉政期权”概念的合理性。接着,通过进一步理论分析,笔者认为:廉政期权自身的缺陷及其高昂的政治控制成本使其实施不仅无法遏制腐败,反而可能使社会总体福利和政治收益蒙受损失,因此在我国大陆实施推广“廉政期权”并非明智之举。
出处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86-88,共3页
Journal of Gans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