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社会中,多边主义作为一种在普遍的行为原则基础之上协调三个或更多国家之间关系的制度形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制度权威。多边主义制度权威来源于其自身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但由于国际社会权力的不平等性,多边主义制度权威与霸权国关系密切,霸权国能对多边主义制度权威形成损害,使多边主义表现出制度霸权属性,而且多边主义自身合法性问题也制约了多边主义制度权威的提升。因此,在国际社会中需要努力使霸权国以多边主义制度的领导者身份出现,减少霸权国与多边主义制度的对立,加强一般参与国对多边主义制度的认同度,增强一般强国对多边主义制度的自愿认同,开启制度法律化的途径,提高多边主义制度权威对霸权行为的制衡力。
出处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132-135,共4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