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 ,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已经不能适应实践的发展 ,许多国家在此领域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而我国的因果关系理论发展滞后 ,在实践中常常以举证责任倒置代替因果关系的认定 ,这显然是不科学的 ,对实际问题的解决也难免捉襟见肘 ,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科学的因果关系理论 ,对其扬弃、整合。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106-107,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