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现行政策和法律尚未建立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本文从法理与流转实践出发,对修改后的《森林法》应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与规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森林法》修订草案(草稿)主要贡献在于明确林地承包经营物权指的是家庭林地承包经营权,突破转让的法律限制,将林权抵押政策上升为法律,但《草案》应强化自愿原则,增加"公平、公开和降低交易成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160-164,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研究"(项目编号:10AJY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