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性缺失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预警机制不完善、工作流程阻滞、特有文化与法律权威的矛盾冲突。其原因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着人治色彩、救济功能大于法律救济功能、与群众工作的互联互通程度较弱。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性程度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健全群众工作制度,以群众工作统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合理配置和科学设计纪检信访举报权力以及流程;健全法律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体制之内"变为"法治之内"。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78-81,共4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基金
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重大课题《维护群众利益新机制研究》(2011LZZD01)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