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和解制度产生和植根于其所存在社会的个人本位刑法观、恢复正义理论、契约理论以及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从绝对到相对的理论转变。刑事和解作为一种以协商合作形式恢复原有秩序的案件解决方式,为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笔者一方面阐述了我国刑事和解立法化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立足我国实际,分析了我国引入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困境和现实冲突。最后,从我国法治的本土资源出发,提出了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初步构想。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71-75,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