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民主化的进程,台湾地区刑事司法改革的实质内涵,几乎就是以检察职权的改革为其核心。强势美国司法文化的侵袭、审判制度长期扭曲的觉醒、政治力量的推波助澜、司法效能不彰错误的祭品等因素直接影响了检察官的职权的修正和变迁。只有在扫除黑金,打击重大犯罪上永不止步,通过树立检察官的司法公信形象,贯彻追诉犯罪角色功能,做"法治国"的守护人等方面加强力度,方能展现刑事司法制度全新的面貌与姿态。
出处
《海峡法学》
2010年第3期5-10,28,共9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