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两百个国家终于意识到保护地球刻不容缓。尽管应对气候变化符合人类共同的根本利益,但事关各国的经济利益和发展权益。每次气候谈判的分歧焦点再次警醒全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依然颇受争议,保卫"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基础地位。本着气候公正这一根本宗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道德和理性主要体现在:遵循了可持续思想,体现了各个国家的历史责任,考虑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现实能力,完全可以胜任气候变化谈判的基本共识原则。过去,它促成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协议书》的签订,它还将指引全球在气候谈判中取得最后的胜利。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09-115,共7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气候公正:气候变化伦理问题研究"(编号:CX2010B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