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责一致是问责制的基本原则。职责权限明确是实施问责的基本前提,权责关系不清已经成为考量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效果的一大问题。可考虑通过实行"党政分合"新模式,以制度化保障党政关系科学化,区分党政的职能和权限;进一步完善央—地放权体制,合理划分和配置政府体系内部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职责权限;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科学划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严格职责划分,健全部门职责分工与合作体系;明确划分正副职之间的职责权限等措施,明晰权责关系推进我国官员问责制建设。
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13年第1期41-47,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Xiamen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行政问责的影响因素与优化条件研究"(项目编号11JCZZ01YB)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