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市政体制主要有三种形式:市长暨市议会制、城市委员会制、城市经理制。这三种体制中,城市经理制虽形成较晚,但发展却异常迅速。它自本世纪初问世以来,不断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所采用,在两次世界大战后分别形成两个高峰期。此后,其数量仍在持续稳定地增长,尤其是西部和南部的新兴城市,这种趋势更为明显。截止1984年,实施城市经理制的城市已达到2523个,占美国城市总数的47%,在人口为25000到250000之间的中小城市中,则居半数以上。
出处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179-190,共12页
Histor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