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先本文概括了传统的日本法学理论中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关系的相关学说,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了新情势下出现的公法与私法的交错以及互动的典型情况:景观利益的私法保护、环境法以及都市土地法中的交错、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民营化,并认为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与以下日本民法的新理论是不无关系的:即"外廓秩序"论、市民社会公序论以及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论等,而这些理论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私法二分论或者融合论所能涵盖的了。最后,本文以公共性为切入点,分析了"私法的公法化"与"公法的私法化"以及公私交错的社会背景以及意义。
出处
《人大法律评论》
2012年第2期233-258,共26页
Renmin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