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已经从立法层面上确立了我国刑事羁押救济制度的基本框架,为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羁押救济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建立科学的、系统的、有效的中国刑事羁押救济制度,是检察机关值得深思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必须从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来运行,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1期95-101,共7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