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历史上看,传播技术的每一次跃迁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版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只是因其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进而对版权的正当性产生了怀疑。为解决信任危机,平衡作品权利人与使用者的利益,人类需要智慧、勇气与合作精神找到降低交易成本的办法。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勃兴带给人们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和全新的思维理念。面对不同利益集团的角力,司法裁判者应保持克制态度,而立法者则应兼听各方意见,吸纳民间智慧,以完成版权制度在数字时代的平滑过渡。
出处
《东方法学》
2010年第1期81-90,共10页
Orient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