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法条关系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立法现象,既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又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从语言学、逻辑学、立法学以及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分析,可以厘清刑法法条关系的理论基础。以刑法条文为基础的刑法法条关系,是有其语言学基础的。刑法法条关系作为刑法立法现象,其中必然蕴涵着逻辑学基本原理。刑法是依据立法学的一般原理并运用立法技术,为一定的立法目的而制定的。研究刑法法条关系必须阐明其立法学基础,并运用立法学理论揭示刑法法条关系的形成原因及其表现形式。刑法法条关系与刑法解释理论具有密切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依据什么原则、以何种方法对刑法法条进行解释,直接决定了法条的内涵与外延,并进而影响到相当一部分刑法法条之间是否具有关系,以及具有何种关系。
出处
《东方法学》
2009年第1期74-87,共14页
Orient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