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指出目前比较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无论从其现实感性形态上说,还是从其实质规定性上看,都明显地存在着歧义性和含糊性。为此,比较教育理论工作者有责任对此进行深入探讨,以形成关于比较教育学研究对象的科学概念和共识。作者认为,比较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可界定为“比较性教育”,即指多态性、多样性和多元性教育。把“比较性教育”作为比较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是比较教育学学科独立化的需要,也是在本体论层次辩证把握教育形态类型差异性和共同性的需要。
出处
《比较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8-12,共5页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