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具有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管理的特点,其影响远已超过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为广大发达国家所接受。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推行政府采购只是近几年的事。1995年上海先行政府采购试点,一些省市也相继在不同领域试行政府采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1.思想认识模糊。从主观上讲,财政部门即"管钱"部门的同志对政府采购认识模糊。认为实行政府采购就是恢复供给制时代的计划经济做法,不是市场经济行为;还认为,国家没有出台《政府采购法》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地方不好操作,并认为地方只要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就行了。"用钱"部门的同志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政府控购。
出处
《学习与实践》
1999年第8期60-60,共1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