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联邦进行了大规模的宪政改革和司法改革。改革者们对实行七十余年的法院组织制度、法官制度、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进行了影响深远的变革。在这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措施中,陪审团制度的建立颇为引人注目,但也一直为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所忽视。这种陪审团制度与俄罗斯长期以来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甚至与法国、德国等大陆法国家实行的陪审法庭制度也不是一回事。这种制度的实施实际意味着俄罗斯一步跨越了其本身所属的大陆法的传统,而从英美法中寻找其司法改革的灵感。鉴于这一问题在法律上的极端重要性,也鉴于我国曾经在不少方面模仿苏联构建起自己的司法制度,我们本能地对俄罗斯司法制度的变革动向保持高度的关注。本文拟从三个方面。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5期110-116,共7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