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采用规范、法理与实际三者结合的分析方式,首先分析了新庭审方式在庭前程序、庭审程序、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审决机制四个方面的七大特点,并对新制度做了定性和评估。尔后作者着重分析了我国庭审制度的运行条件和背景,指出:在我国借鉴当事人主义的庭审制度改革,将受到本土资源的顽强抵抗、限制和改造,其中包括文化、政策、制度和实际资源的四大限制,造成不彻底的实质化、不充分的对抗性、不完全的平等制以及不够规范的操作方式。而运行中的最大矛盾是控辩式程序与追求实质真实的冲突。第三部分提出了改革完善庭审制度的构想,即改革的目标模式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灰色模型,改善的主要路径是磨合。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4期88-98,共11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