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利用珍贵的西夏文法典《天盛律令》中的资料,对西夏军队的武器装备与管理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探讨。指出西夏军队虽然有民族、身份、以及护卫军、兴灵兵与地方监军司兵之分,但只要编为正军,都必须配备战马,这是西夏军事装备的特点,也是它的优点。至于军事装备的管理,主要为每年或隔年一次的季校审验。一般经略司系统由本司派遣校验人,非经略司系统由殿前司派遣校验人,一起于十月一日开始,按照典册一一点验诸溜盈能、大小军首领、末驱、舍监、以及各类军卒的披甲马与武器装备是否完好无缺。如果官马羸弱短缺,武器、杂物或损耗,或不合格,当事人除依法承罪外,还要给之期限。
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3期34-39,共6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