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体行政行为是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对具体行政行为性质、地位范围的界定和阐释不仅涉及到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而且关联到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自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加以明文规定以来,其内涵和外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更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势。然而,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理论范畴,无论是在行政法学学术界中,还是在行政执法、行政审判的实务界中,都尚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加以充分、系统的研究。因此,方世荣教授的新作《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认为是行政法学这一领域内的一部开拓性的著作。 该书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思考行政法理论的全新视角,通过这一视角,作者关注和反思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以及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中诸多重大、疑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新论纷呈。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125-126,共2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