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将战国文字按国别分为若干“系”并认为各系之间具有各自不同的“地域特点”是难以成立的,因为文字材料范围不等于文字符号系统,文字集合中所具有的现象不等于该集合体的特点,个体字符或局部风格的差别不足以反映整个字系的变化,汉字发展史的研究应该通过全面描写和系统比较来进行。实际上,战国文字国别之间的差异属于局部书写风格或个体字符字样的不同,从本质特征和总体上来说,战国文字仍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秦始皇的“书同文”只是在战国文字系统内部作了异写异构字的规范,并非从整个系统上用一种文字取代另几种文字。经过整理的小篆系统应该是对整个战国文字系统的继承和发展,并非单线条地源于秦国文字。汉字是表意文字系统,是超方言的,具有统一的民族性。暂时的政治分裂。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5期169-181,共13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